根据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外部专家建库工作的总体安排,经过资格审查、评选等程序,现将同业类、其他金融机构类、其他非金融机构类拟入库专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的专家有异议,可以提出书面意见,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逾期或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12日—2024年12月18日
联系人:刘思彤
联系电话:024-66181713
邮箱:fxglb@lnzcgs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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